隨機文章內容:產官學研能全力合作,將智慧型衣著新產業發展成為台灣的新旗艦產業。二、主題 智慧型衣著一種新的生活形態,結合了材料,電子,紡織,時尚設計等趨勢科技,注入學校年輕學子能發……..原文連結按這裡
更新日期:2009/08/31 17:26
一、目的台灣是少數具有完整智慧衣著有關基礎產業的國家 (材料 電子 資通 紡織 成衣 時尚 創意)。而歐盟,德國,美國,日本,新加坡,韓國均全力發展智慧型衣著新產業。若及時全力起步,台灣仍有機會成為此創新產業的世界領導者。本次設計比賽期望激起台灣對設計智慧衣著有興趣的師生發揮創意,領導社會時尚,刺激產業,更進一步促成產官學研能全力合作,將智慧型衣著新產業發展成為台灣的新旗艦產業。
二、主題 智慧型衣著一種新的生活形態,結合了材料,電子,紡織,時尚設計等趨勢科技,注入學校年輕學子能發揮極度的想像空間,為傳統產業之商品灌入一股活力,也帶來全新的商品面貌,以達到年輕化的品牌形象,吸引更多的國內外社會大眾青睞。
三、資格任何中華民國台灣在學學生,可個人或組隊參加(尤其歡迎跨領域團隊)
四、評審評審團將由執行單位遴聘國內3至5位設計領域專業相關人士組成
五、報名期間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10月10日 請上http://designer2.ideas.iii.org.tw註冊會員下載六、參賽程序 (一)初選1. 報名費用:免費報名參加。2. 報名方式:參賽者須須於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10月10日午夜前至本競賽專屬網站 http://designer2.ideas.iii.org.tw註冊會員上傳個人基本資料及3張設計圖片或照片(全彩jpeg檔, 640 x 480以上像素,解析度100dpi以上),完成後將寄發「報名完成確認通知」電子函,參賽者將獲得一組流水號。3. 初選送件時間:初選參賽圖片或作品照片須於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10日午夜前,請上http://designer2.ideas.iii.org.tw會員登入上傳設計圖稿。4. 初選送件繳交規格作品設計圖說電子檔,A3尺寸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及文字說明等,以3張為限。作品上不得標示創作者學校姓名等影響公正性評審之代號,只需標記「報名完成確認通知」函所產生之流水號。5. 初選入圍者有資格參加決賽
(二)決選 1. 繳交作品模型規格入圍作品須寄送實際樣衣或比例精密樣衣模型。註:材料由南緯實業提供給系辦。可領取材料:傳導線材,傳導布料。其他智慧型織品副料及電子元件可以市面購買。 2. 決選送件時間:決選參賽作品須於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1月20日午夜前,請上http://designer2.ideas.iii.org.tw會員登入上傳設計圖稿,並將第二次修改(自由選擇是否改變設計樣式)後設計作品樣衣交由系辦統一轉交南緯實業進行評選。
七、 評選程序 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(一)初選階段:採作品圖稿或產品照片審查,由評審團選出8至10件作品晉級決選。(二)決選階段:採作品樣衣模型(或展品實物/打樣)及圖稿(或照片)說明審查。南緯與校方將提供智慧材料縫製技術顧問協助。
八、獎項初選入圍團隊將由主辦單位頒發南緯實業AiQ自行車專用防水透氣超輕帥氣夾克(市價新台幣8,000元整)各一件。(一)金縷衣奨1名,獎金新台幣5萬元,獎狀1紙。(二)銀翼衣獎1名,獎金新台幣3萬元,獎狀1紙。(三)銅彩衣獎1名,獎金新台幣2萬元,獎狀1紙。(四)最佳創意獎1名,獎金新台幣2萬元,獎狀1紙。(五)網路票選人氣最夯獎1名,獎金新台幣2萬元,獎狀1紙。(六)佳作5名,獎金新台幣1萬元,獎狀1紙。 得獎作品將於公開場合或企業期刊、雜誌等展出,詳情另行公佈。
九、評分標準(一)創新及主題呈現:25%(二)設計美感及完整性:25%(三)實用性及市場性:20%(四)科技感:15%(五)圖稿及解說表達:15%
十、決賽評審結果公告初選結果公佈時間:2009年10月20日決賽結果公佈時間:2009年11月30日得獎名單將公佈於designer 2.0網站首頁: http://designer2.ideas.iii.org.tw 南緯網站:www.Texray.com 及AiQ事業部網站:www.AiQ.com.tw
十一、 辦理單位 主辦: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: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執行:資訊工業策進會 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
十二、 注意事項(一)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,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;另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。(二)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,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。(三)所有參展作品將提供南緯進行後續展覽,南緯保有參展模型之所有權。(四)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稅。(五)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,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,發包施工並製作,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,若發生此情事者,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,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。(六)為鼓勵得獎者,其作品若獲執行單位量產製作,將由主辦單位再支付使用權利金新台幣十萬元。(七)主要時間點15/9/2009 : 開始上網登記1/10/2009:初選送件開始10/10/2009:初選送件截止20/10/2009:初選入圍公佈10/11/2009:決賽送件開始20/11/2009:決賽送件截止30/11/2009:決賽結果公佈(八)主協辦/承辦執行方保留本辦法變更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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